裁判、协议或现有结果范围
司法确认裁定
一、医疗机构A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135000元;
二、患方与医疗机构A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遗留争议事项,双方的医患纠纷自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之日终结。
本院经审查,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患方与申请人医疗机构A于2026年2月9日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材料与阅读说明
何宇律师亲办案件,依据所保存的判决、调解、鉴定或相关办理材料脱敏整理。不同材料的观点分别归属于法院、鉴定机构或当事人。
材料阶段截至2026年9月12日整理时所见文书,不等于实时诉讼状态。一审裁判、协议约定与实际执行收款分别看待;未见履行凭证的,不表述为赔款已到账。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及机构采用泛称,不提供原始文书、伤情照片、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