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经过与争议背景
患儿因持续呕吐到首诊医疗机构就诊,接受腹部彩超后按呕吐处理。随后到另一医院时已出现昏迷、脓毒性休克等危重表现,当日抢救无效死亡。死因鉴定认为符合急性肠扭转、肠套叠及肠出血坏死引起休克死亡。
鉴定、裁判或当事人观点
裁判所引鉴定认为,首诊对病情严重程度估计不足,生命体征和基础实验室检查不充分,超声未给予肠梗阻提示,导致未能及时识别肠套叠、肠扭转及坏死,失去早期干预机会。
医方上诉要求追加后续医院并重新鉴定。二审审查后指出,原鉴定已纳入后续医院病历,医方未提供该院存在过错的初步证据,也未充分证明重新鉴定的必要性。
现有材料中的结果
一审确定首诊医方承担50%责任,赔偿各项损失579573.7元,扣除应由患方分担的垫付鉴定费15750元,判令再赔563823.7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赔额与扣款前损失赔偿额分别列明。
材料与阅读说明
何宇律师亲办案件,依据所保存的判决、调解、鉴定或相关办理材料脱敏整理。不同材料的观点分别归属于法院、鉴定机构或当事人。
材料阶段截至2026年9月12日整理时所见文书,不等于实时诉讼状态。一审裁判、协议约定与实际执行收款分别看待;未见履行凭证的,不表述为赔款已到账。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及机构采用泛称,不提供原始文书、伤情照片、身份信息或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