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一下患者使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或者其他含神经节苷脂成分的注射制剂后,逐渐出现四肢对称性无力、行走困难、吞咽障碍和呼吸肌麻痹,最终被诊断为吉兰巴雷综合征,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
吉兰巴雷综合征是一种免疫介导的急性周围神经病。呼吸道感染、腹泻、手术等都可能是前驱因素,因此用药后发病并不当然证明药物是唯一原因。案件需要同时审查药品成分、用药必要性、时间关系、其他诱因以及症状出现后的诊治过程。
首先要准确查清药品。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脑苷肌肽、复方脑肽节苷脂等制剂成分和说明书并不完全相同。应核对通用名、厂家、批准文号、批号、剂量、给药途径和起止时间,不能只凭费用清单中的“营养神经药”作出判断。
其次要看是否具有明确适应证。患者若只有头晕、记忆力下降、颈肩疼痛或者笼统的“脑供血不足”,医院需要说明为什么必须使用相关注射制剂。没有与说明书相符的明确神经系统病变,仅为“营养神经”而常规用药,可能构成无明确指征或收益风险不相称的用药。
国家药监部门在2016年修订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增加了可能与吉兰巴雷综合征相关的警示,并要求临床进行充分效益风险分析。修订后的说明书提示,用药期间通常在用药后五至十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或者弛缓性瘫痪时,应立即就诊;既往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
禁忌证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用药前已经确诊吉兰巴雷综合征仍使用该药,属于明确禁忌;用药前已有进行性四肢无力、腱反射减低和吞咽障碍,也应先行神经专科鉴别。单纯存在呼吸道感染或腹泻并不等于说明书禁用,但这些因素会影响风险评估和个案因果判断。
还要审查风险告知和用药后监测。医方应告知出现持物困难、双腿发软和对称性无力后及时停药就医。患者在院内已经出现走路不稳、手拿不住东西、腱反射减低,医院仍继续给药或者只按脑梗后遗症、低钾和虚弱处理,可能构成不良反应识别延误。
怀疑吉兰巴雷综合征后,应连续评估肌力、腱反射、脑神经、吞咽、呼吸肌和自主神经功能,结合脑脊液及神经电生理检查。发病早期脑脊液未出现典型蛋白细胞分离,或者第一次电生理不典型,并不能机械排除,临床持续进展时应考虑复查。
重症患者应及时评估肺活量、血气、咳嗽排痰和气道保护能力,不能只看血氧暂时正常。病情进展迅速、出现延髓或呼吸肌受累时,应尽早转入ICU并建立人工气道。心率血压剧烈波动、尿潴留和胃肠麻痹等自主神经功能障碍也需要连续监护。
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和血浆交换是主要免疫治疗。患者已经不能独立行走、肌力持续下降或者出现吞咽和呼吸受累时,不宜长时间等待所有检查完全典型后才治疗。单独使用糖皮质激素不能替代规范免疫治疗。
因果关系应区分药物诱发和诊治延误两层。药物与疾病可能只能认定存在一定关联,但无指征用药使患者承担了本可避免的风险;疾病发生后未及时停药、免疫治疗和呼吸支持,则可能进一步扩大瘫痪、呼吸衰竭和死亡风险。
家属应调取完整医嘱、输液执行单、发药记录和药品说明书,制作从开始用药、首发无力、停药、神经内科会诊、腰穿、电生理、免疫治疗、吞咽障碍到机械通气的时间轴,同时核实近期感染、手术和其他可能前驱因素。